大王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
臺東縣立大王國民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性別平等教育第六條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本要點設置之目的在促進性別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 第三條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學生有關之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相關申訴案件。
六、規劃及建設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 第四條 性平會置委員5至21人,任期一學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校長得聘請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置執行祕書,負責處理有關業務可指派專人辦理。
- 第五條 性平會組織分工與職掌:
組職分工 |
職掌 |
處室 |
一、行政與防治組 |
1、統整各單位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2、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研擬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規定相關事宜。 4、受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5、招開性平會會議,並處理性平案件之調查及相關行政事宜。 6、建立校園性平事事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並負責於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之通報事宜。 7、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8、涉及校園性平案通報之協調聯繫。 |
學務處 |
二、課程與教學組 |
1、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之原則。 2、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融入各科教學,並且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3、協助處理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4、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
教務處 |
三、諮商與輔導 |
1、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擬訂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3、提供性平事件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4、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之協助。 5、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
輔導室 |
四、環境與資源組 |
1、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2、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3、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
總務處 |
- 第六條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學年,連聘得連任。委員於任期中出缺或異動時,得由校長補聘之。
- 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性平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代理之。本委員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為原則。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人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第八條 本會得建議或委請相關單位、組織或個人辦理本辦法第三條各項任務相關事宜。
- 第九條 本會運作所需經費由學校編列專款支應,以推動本辦法第三條各項任務。
- 第十條 為預防及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本會應依教育部訂定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
- 第十一條 如案情內容牽涉性平會本人或親屬時,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主動迴避。
- 第十二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未定事宜,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 第十三條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陳情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大王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職掌
職稱 |
原職務 |
工作執掌 |
主任委員 |
校長 |
1.負責召集委員會議 2.督導本校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 |
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 |
1.性平案件責任通報 |
委員 |
輔導主任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委員 |
職工代表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委員 |
教師代表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委員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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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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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協助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工作及學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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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家長會 代表 |
1.配合學校措施,配合推廣性別平等觀念於社區之中 |